2017年8月15日 星期二

105學年度公共新聞學第十組議題新聞稿

第十組:黃燈太危險,騎士飛太遠


新聞稿:

第十組 新聞稿
公共議題有你有我 新聞系學生召開公聽會    
公共新聞學第十組/台北報導
世新大學新聞系大二學生,於五月至六月之間,積極在大台北地區展開各項公共議題調查行動,並在蒐集里長、交通大隊、里民等各方意見後,邀請議員和相關有力人士,到場共同參與公民會議。
除了校園生活圈之外,學生們更將範圍擴展至松山區、內湖區、南港區,讓這份作業真正落實到各行政區居民生活中;公共倡議調查範圍,舉凡交通安全、環境衛生,也關心到學區孩童入學門檻複雜等問題。
黃燈太危險 騎士飛太遠
關心交通議題的部分學生,因為曾經親眼目睹車禍現場,認為寶橋路與永華街交叉路口的交通號誌問題,需要做適度的硬體設備改善。學生整理出該路口大致問題:車來攘往的三岔路口,又位於停車場出口的正前方,交通號誌卻只有單顆閃黃燈,且黃燈秒數過長,民眾容易誤解交通號誌,導致某部分駕駛加速通過,衝撞前方減速汽機車;此外,停車場旁邊是北新國小,孩童下課家長接送的必經路口,沒有減速的警示標誌,亦沒有斑馬線、小綠人燈號,下課時間人潮湧出、興奮跑跳的孩童遇上汽車出口,危險隨時都可能發生。

因此,小組成員盧郁綺、蔡宛芝分別拜訪北新里和張北里的里長辦公室,希望匯集兩個里的力量和資源,共同推動交通設備改善;交通大隊也在拜訪名單之內。但交通大隊表示:「更改交通號誌有許多相關規定,行動起來較不方便,若是可以調整硬體設施,早就在一開始就調整好。」
以下是交通部公路局,於92年公布的閃黃燈秒數規範:
http://www.6law.idv.tw/6law/law3/law3images/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/image447.png
另外,在新北市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於106年3月公布的資料顯示,寶橋路上時速限制是50公里/小時。參照公路局規範,閃黃燈時間應該三秒結束,但實際測量,卻長達******秒。換句話說,此地交通號誌設備必須被改進,若因無法達到每小時車流量標準,而更改為紅綠燈,那現有的閃黃燈設備也必須有所更動。
學生記者無奈:投身公民行動須有毅力
除此之外,採訪過程中歷經的許多困難,身為學生資源不夠豐富、容易被社會忽視,小組成員蔡宛芝認為:「這份功課需要很大的耐心,當提出一項議題被其他人否決,或沒有受到回應,真的會很灰心,而且聽到組員回報里長不願出席公聽會的當下,真的覺得完蛋了。」
議員現身公聽會 隨學生一同努力
公聽會當天,新北市議員劉哲彰聽完主持人報告後,熱情的提出,願意以他為首,召集有能力的其他議員、相關人士,進行一次實地考察。